【車禍法律】車禍提告流程?民、刑2種訴訟程序,律師圖解告訴你

車禍提告流程律師圖解告訴你

在車禍中受傷,車子也被撞毀了,對方卻連一通慰問電話都沒有打過,也拒絕和解。想要提告來獲得賠償,但感覺訴訟流程很繁瑣,不知道該怎麼做?
或是不小心撞到別人,對方說要提告,好緊張,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收到傳票要開庭?簽了和解書,上面寫「不得追訴民、刑事責任」,那就不會被告了嗎?

以下將針對車禍後可能發生的法律相關流程說明,大致瞭解程序如何進行後,可以再判斷案件的複雜程度需不需要委任律師協助處理:

刑事民事差別

車禍發生後要提告,但要先說明的是訴訟程序有分成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差別是什麼?哪一種程序可以讓被害人獲得賠償?

  • 刑事訴訟則是一個人做錯事的時候,國家行使公權力處以刑罰,像是入監服刑、罰金等。
    其中易科罰金最容易被人誤會,為什麼被告易科罰金後繳的錢不是交給被害人,而是繳給國家?如同前面所說的,刑事訴訟是確認國家可以處罰的範圍,而被告受徒刑之宣告,如果判決主文寫可以易科罰金,也只是轉換處罰的形式,所以易科罰金的金額是繳給國家,並非被害人可以領取,被害人要獲得賠償需提起民事訴訟。
  • 民事訴訟是針對個人所受損害的金額向對方請求賠償,是私人間的法律關係。
    所以在車禍後車子損傷,要一筆維修費才能修復車子;如果人有受傷,需要醫療費;因為受傷需要休養而不能工作的損失等費用,和車禍事故間有因果關係,而且是必要支出,可以向對方請求。

車禍提告流程(刑事訴訟)

如何開始?

可以選擇到警察局報案,口頭提出告訴,表明提告的意願,由警方製作筆錄後移送地檢署,或直接寫「告訴狀」到地檢署提出告訴;也可以「自訴」的方式提起刑事訴訟。

  • 告訴:
    誰可以提起告訴?
    1. 被害人: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2條,犯罪被害人可以提起告訴。也就是說車禍中的被害人可以選擇向肇事者的住居所地、車禍發生地的檢察署或警察局告知有車禍案件,請求開始偵辦,及追訴。例如車禍發生在台中,可以選擇向台中地檢署提起告訴。
    2.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被害人的配偶也可以獨立告訴註1

    刑事告訴狀的內容要包含什麼呢?
    告訴人、被告的姓名、年籍資料;被告的犯罪事實;被告所犯法條和證據;最後寫上請檢察署依法偵辦起訴,並附上證據清單。
  • 自訴:
    誰可以提起自訴呢?
    被害人可以自己起訴肇事者,而不經由檢察官調查證據、起訴等,由被害人自己向法院舉證肇事者有犯罪行為、追求正義。

    一定要委任律師嗎?
    是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19條第2項,提起自訴,須委任律師為代理人
  • 告訴和自訴可以併行嗎?
    如果已經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檢察官開始偵辦車禍案件,就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自訴囉(刑事訴訟法第323條)。

到地檢署開偵查庭(自訴無檢察官偵查)。

案件到檢察署後會以傳票通知開庭。《想了解什麼是傳票嗎?可以參考:【實用法律】莫名其妙收到傳票?5步驟看懂是否要上法院!
通常檢察官會先詢問雙方的和解意願;若無和解意願,檢察官會繼續進行偵查,蒐集足夠的證據資料後向法院起訴。

到法院開審判庭。

除了一般的訴訟程序須要經過嚴謹的調查證據程序、雙方的言詞辯論之後法官才會做出判決外;如果案情明朗(例如:被告已認罪),檢察官也可以聲請「簡易程序」,法院就可以不必開庭直接審理,這時如果被害人希望可以開庭陳述自己的意見,需要在收到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盡快向法院提出「刑事聲請到庭陳述狀」,避免法院已經做成判決。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與車禍案件相關的財產上損害賠償。

  •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與一般民事案件區別?
    1. 不用繳納訴訟費用:
      一般民事訴訟提起時需要先繳納裁判費,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則上不需繳納裁判費註3
    2. 刑事訴訟所調查之證據,視為就附帶民事訴訟亦經調查:
      因為在刑事程序中檢察官會調查車禍案件的相關資料,這些證據資料同時作為民事庭法官的參考依據,如此一來,被害人原本在一般民事訴訟中需要自己證明對方有過失的舉證責任就減輕了
  • 要注意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消滅時效:
    前面提到民事庭法院可以參考刑事庭法院所調查的證據,所以通常在刑事庭法院調查完證據,並判決肇事者有罪之後,才會將案件移送至民事庭審理。但訴訟程序曠日廢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開始審理前,案件可能因為超過2年註2就無法請求民事上的損害賠償了。因此,如果事發後已經接近2年,可以先繳納裁判費提出一般的民事訴訟,避免權利遭受時效的不利益
  • 提起方式?
    在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向法院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到上訴前的這段時間不能提起註4。或是告訴人在刑事案件審判期日有到庭,可以用言詞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也就是直接在法庭上和法官說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由書記官記下筆錄。
    可以參考司法院網站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範例,敘述車禍發生的事實經過,並引用民法第184條第193條等法條,向對方請求因車禍事故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醫藥費、修車費、不能工作的損失等。

車禍提告流程(民事訴訟)

  • 原告提出起訴狀,並先墊付裁判費。
    裁判費之計算,可參考民事裁判費試算表 – 司法院
  • 調解程序。
    車禍案件在民事訴訟中屬於強制調解事件(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1項第7款),也就是說,不管在提告之前雙方當事人有沒有經過私下和解,只要一方因車禍案件提告,將民事起訴狀送至法院時,法院就會先安排調解程序,盡量促成雙方和解,以符合訴訟經濟。
  • 提書狀。
    原告提出起訴狀後,被告可以提出答辯狀,以此反駁原告起訴狀的內容。
    雙方藉由書狀讓法院了解案件的龍去脈,並提出證據或聲請調查證據佐證所言不假,說服法官做出對自己有利的判決。
  • 審理程序。
    也就是開庭通知上定言詞辯論的時間,當事人出庭進行言詞辯論。
  • 判決。
    在經過雙方激烈的攻防和調查證據後,法院會參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的結果,依自由心證作出判決。

車禍多久後提告?提告有時間限制

  • 刑事方面:車禍事故中,肇事者可能會涉及的罪名,可能是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死。
    • 若造成他人傷害之結果,因為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也就是可以提起告訴的人知道肇事者是誰後,需要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
    • 發生死亡結果,因為涉犯的過失致死罪屬於非告訴乃論,就算被害人家屬沒有主動提告,檢警機關也會依法偵辦,追訴時效為20年。
  • 民事:
    民事方面的損害賠償需要在知道肇事者真實身分的2年內提起民事訴訟註5。如果超過時間才提民事訴訟的話,就算有侵權行為,對方也可以主張時效消滅,被害人就沒辦法求償了。

車禍提告多久後開庭?

車禍後多久會收到傳票或開庭通知,依各地的檢察署和法院案件量多寡、人力資源狀況不同而不能概括而論。

但通常在提告後的1到2個月內會收到傳票或開庭通知,上面將記載開庭時間,在這期間可以先將與車禍案件相關的資料,諸如初判表、醫師診斷證明、行車紀錄畫面等資料準備好,建議可以先和律師討論案情,讓律師分析並提供法律意見(例如:構成犯罪的可能、損害賠償可請求的範圍等)。

車禍過失傷害判多久?

若法院判決肇事者成立過失傷害罪,依刑法第284條,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車禍事故致人於死,依刑法第276條,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但肇事者另外有減輕其刑的事由,像是刑法第57條、自首等,可以再減輕刑度;若有減輕刑度,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達緩刑的門檻,可以暫緩執行刑罰。

註1: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註2:
民法第197條第1項:「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註3:
刑事訴訟法第504條:「法院認附帶民事訴訟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者,得以合議裁定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其因不足法定人數不能合議者,由院長裁定之。前項移送案件,免納裁判費。」
註4: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註5: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009號判決:「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項所謂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係指明知而言。此項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應以請求權人主觀認知侵權行為而實際知悉賠償義務人時起算。」

王志文律師擁有十年以上的民事訴訟、刑事訴訟等執業經驗。擅長於處理民法上之不動產糾紛、車禍賠償、金錢債務糾紛等;刑法上之殺人、傷害案件、妨害性自主案件車禍案件等,亦為多家商業法人團體法律顧問,並有辦理大型知名公司及社會矚目案件之辦案經驗。希望藉由自身多年辦案及法顧經驗,協助每個案件客戶獲得最大權益。


如果就以上內容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點擊下方按鈕,讓律師協助您保護自己的權益。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