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處理全攻略:詐欺罪成立要件、詐欺罪刑責、人頭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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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詐欺罪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詐欺手段也層出不窮,其中,人頭帳戶作為常見詐欺犯罪手段之一環,其可能造成的法律責任卻往往不為人所知,使得民眾容易誤觸法網。

而對於被害人來說,最重要的莫過於拿回被騙的錢,因此會在網上搜尋「詐騙拿回錢的機率ptt」、「被詐騙錢拿的回來嗎 dcard」等,那麼該如何拿回被詐騙的錢呢?

以下志文律師將解析詐欺案件流程、詐騙案件處理流程,並介紹詐欺罪刑責多重的問題,特別是人頭帳戶是否符合詐欺罪成立的要件,幫助讀者更清晰地了解詐欺案件處理程序,不論是被告,或是被害人都能一次看懂!

詐欺罪成立要件?詐欺罪刑責多重?

詐欺成立要件

在講到詐欺罪的刑責之前,要先確認行為人是否符合詐欺罪構成要件:
在客觀行為上:

  1. 施用詐術的詐欺行為。例如:行為人謊稱參與投資或借貸即可獲取暴利。
  2. 被害人被誤導(陷於錯誤)而進行錯誤的處分財產行為。例如:被害人誤信是在投資,而匯款。
  3. 被害人或第三人財產損害與加害人取得財物具有因果關係。例如:被害人匯錢後有財產損失,行為人因而取得利益。

主觀想法上:

  1. 不法意圖:行為人意圖要透過詐術,謀取他人的財物並從中獲利。
  2. 犯罪故意:行為人明知這樣會損害他人權益,仍施用詐術。

只要符合上述五要件,就會成立刑法第339條的普通詐欺罪。

詐欺罪的刑責

被告詐欺會被關嗎?要被關多久?
普通詐欺罪的刑責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詐欺 刑責看似不高,但行為人可能會一併觸犯其他罪名,像是一般洗錢罪、或加重詐欺罪。

例如:
提供人頭帳戶,隱匿詐欺集團犯罪所得去向,可能成立一般洗錢罪,可以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加入詐騙集團擔任提款車手,可能構成加重詐欺,可以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詐欺案流程

首先要說明的是,訴訟程序有分成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是一個人做錯事的時候,國家行使公權力處以刑罰,像是入監服刑、罰金等;民事訴訟是針對個人所受損害的金額向對方請求賠償

而詐欺案因為同時涉及刑事處罰,以及可能面臨被害人民事上的求償,所以會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以及民事訴訟程序,以下將一一說明:

提告詐欺流程

刑事訴訟程序(刑事詐欺流程、詐騙訴訟流程)

  1. 詐欺報案流程、詐騙報案流程、詐騙提告流程:
    被害人、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被害人的配偶,可以選擇到警察局報案,口頭提出告訴,表明提告的意願,由警方製作筆錄後移送地檢署。
    或直接寫「告訴狀」到地檢署提出告訴

    但詐騙報案有用嗎?
    遇到詐騙若能盡快報案,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會協助民眾向金融機構通報,停止該筆款項之領出或轉匯;或由警方通知聯徵中心將匯入款項的帳戶列為警示帳戶,避免款項遭詐騙集團領走,就能提高將受騙的錢拿回來的機率。

    且自金融機構圈住受通報之款項起算24小時,未收到警察機關通報詐騙帳戶設為警示時就會解除圈存;或165專線於24小時內接獲報案人撤銷報案,專線人員也會通知原受款銀行解除圈存,以維帳戶所有人之權益,所以民眾在撥打165專線後,應盡速至派出所完成報案程序

    順帶一提的是,原則上詐騙報案時效是20年,超過這個時間就不能再提告了。而且詐欺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不論是否在詐欺開庭前和解,詐欺報案後不能撤銷、不能撤告
  2. 開偵查庭
    詐欺報案後續,警局會寄發詐欺案通知書;地檢署會寄發傳票通知開偵查庭的地點和時間(自訴不經此偵查階段),以調查本案事證,進而作出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詐騙案需要多久才開偵查庭?詐欺案偵查時間多久?
    員警完成筆錄後,會將案件移至地檢署進一步偵辦,因此要看承辦檢察官承辦案件量等等因素決定開偵查庭的時間。而詐欺案件要多久偵查時間?詐騙案件處理時間視案件的複雜程度,及涉及被告、被害人人數之多寡而定,可能半年甚至一年以上。

    那麼,收到詐欺案件通知書一定要去嗎?
    請參考:收到警察局通知書 太遠不去會怎樣?符合1身分恐被拘捕
  3. 審理程序
    檢察官起訴後,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法院也會寄傳票通知開庭日期。
  4.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收到起訴書後續的審理程序期間,被害人可以另外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詐欺案賠償),優點是原則上不用再另外繳納裁判費,且減輕舉證責任;缺點是要注意損害賠償的時效,超過2年就可能無法請求。
    如果事發後已經接近2年,可以先繳納裁判費提出一般的民事訴訟,避免權利遭受時效的不利益。

    詐騙不起訴拿回錢?因為只有在檢察官起訴之後才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所以如果檢察官作成詐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民事賠償的部分,被害人需要另外提起民事訴訟,向被告要求賠償。
  5. 法院判決
    法院作成被告是否要被關的判決。

更詳細的詐騙開庭流程、詐欺提告流程,
請參考:新手也能秒懂的刑事訴訟流程:圖解刑事案件流程及5要事!

民事訴訟程序(民事詐欺起訴流程)

  1. 遞交起訴狀起訴
    在起訴狀上載明雙方的年籍地址等資料,並在事實理由欄內清楚交代事發經過,以及要請求對方給付的金額,並附上相關被詐欺的證據(告詐欺的證據例如:與詐騙集團的對話紀錄、匯款紀錄等)。
    司法院網站上有起訴狀範本,可以視自己的實際情況修改。

    而後將寫好的起訴狀正本,及要給對方的繕本都一起遞交給法院,並繳納裁判費,就開啟民事訴訟的流程了。

    詐欺提告費用,視被騙的金額而有不同,10萬元以下案件之裁判費為1000元,10萬元以上的案件,可以至司法院網站試算。
    在「訴訟標的價額」欄中輸入向被告要求賠償的金額後,「一審裁判費」欄內的數字就是原告提告時要預先繳納的費用,原告勝訴後可以向被告請求這筆費用。
  2. 被告遞答辯狀:
    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後,如果要反駁原告起訴狀所載的內容,或是認為原告求償金額過高等,可以提出「民事答辯狀」具體表示不同意原告提起訴訟的理由。司法院網站上也有答辯狀範本,可以視自己的實際情況修改。
  3. 審理程序
    法院會寄發傳票,雙方依傳票所載的開庭時間及地點,出庭進行言詞辯論。
  4. 法院判決
    法院會依雙方言詞辯論的內容,以及所提出之證據,作成被告是否要賠錢的判決。

想了解更多如何向法院提交書狀、事前瞭解訴訟成本等詳情,
請參考:【看圖秒懂】民事訴訟流程?新手打官司,你必須知道的5件事!

攻略1:被告詐欺如何自保?

1.確認傳票

  • 首先要確認傳票的真偽
    (1)可以到各地方法院或檢察署的官網查詢「股別分配表」,確認傳票記載的股別電話號碼,與對應的股別是否一致。例如:臺中地院股別分配表,可以查看股別名稱和對應的電話號碼。再打電話到「承辦股別」的電話分機,向書記官詢問是不是真的有傳票上的案號
    (2)被傳喚人本人可以持傳票、身分證,親自到法院、檢察署服務台詢問

2.掛失帳戶

曾經提供陌生人自己的金融帳戶資料(提款卡、密碼、存摺等),請先聯繫銀行辦理掛失,避免淪為人頭帳戶。要打金融機構總行0800開頭的客服電話,才會有錄音哦。

3.報警存證

  • 如果認為自己是被騙的、是被害人的話,主動先向警局報案,並留存「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 妥善保存所有與詐騙集團間的對話紀錄,及其他有利證據等,可以作為之後向檢察官、法院主張自己不知情,或是被騙的證據。

4.諮詢律師

對於處理詐欺罪案件經驗豐富的律師,會向您分析後續的答辯方向,及討論訴訟策略,並在偵查程序的警詢、偵訊,及審理程序中協助您保障自己的權益。因此建議在警詢及檢察官訊問前,與專業律師諮詢

那麼,詐欺關多久?刑法詐欺罪追訴期?詐欺案多久開庭的更多詳情,
請參考:詐欺罪構成要件是什麼?被告詐欺如何自保?不可不知4招!

攻略2:達成和解或調解

和解、調解程序

被害人除了選擇冗長的訴訟程序之外,也可以選擇與被告和解,以期較快把受詐騙的錢拿回來。
和解有訴訟外和解,在偵查階段的調解庭,或在法庭上和解等不同方式,區別如下:

  1. 訴訟外和解:
    也就是私下和解,如果對方不履行和解條件的話,被害人需要另外提起訴訟,取得勝訴判決之後,才能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
  2. 偵查階段的調解庭,或在法庭上和解:
    若雙方在詐欺偵查庭和解,或法庭上達成和解,會有一份「調解筆錄」或「和解筆錄」,效力均與法院的確定判決相同。也就是說,如果詐欺被告和解後不履行和解條件,不依約給付和解金的話,可以直接持調解或和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不用再另外起訴。

詐欺調解不去?

告訴人不去調解的話,就無法與被告協商,而無法儘早獲得賠償。
如果是在民事訴訟中的法院調解,依民事訴訟法第409條,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法院可以處3000元以下罰鍰。因此如果有正當理由無法出席,可以先和書記官請假,或是委任律師代理出席調解。

那麼,詐欺罪和解金怎麼算?和解注意事項有哪些?以及詐騙被害人要出庭嗎?
請參考:詐欺罪和解能獲得賠償?詐欺案告訴人一定要出庭嗎?3重點!

對被告來說詐欺不和解會怎樣?
雖然達成和解或調解沒辦法撤回詐欺案告訴,但是檢察官作成處分,以及法官量刑,都會考量被害人的意願、雙方是否達成和解(犯後態度等),因此建議被告在詐欺調解庭上,可以積極和被害人洽談和解事宜,且依約履行和解條件,避免遭撤銷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

攻略3:人頭帳戶符合詐欺罪成立要件嗎?

因為近年來不法分子利用人頭帳戶實行詐欺取財等財產犯罪案件層出不窮,並已廣為平面或電子媒體、政府機構多方宣導,提醒民眾勿輕易交付自己名義申辦之金融帳戶予他人。

因此法院實務見解大多會認為,具有一般社會生活通常經驗的人,通常可以預見提供金融機構帳戶供不認識的人使用,容易成為詐欺集團犯罪之工具,在這樣的前提下,民眾仍然將自己的帳戶提供給詐欺集團使用就算被不法利用也沒關係的想法,就具有「不確定故意(間接故意)」。

提供人頭帳戶的人,雖然沒有實際參與實施犯罪集團,但提供人頭帳戶給詐欺集團使用的行為,是幫助詐欺集團騙取金錢,所以成立普通詐欺罪的幫助犯

刑責部分,會視違法情節輕重,提供人頭帳戶者有機會判處較正犯(實際、直接犯罪的人)輕之刑責

  • 警示帳戶會被關嗎?

警示帳戶是指帳戶被犯罪行為人使用,或疑似洗錢表徵的交易、存款帳戶久未往來,突有異常交易等等因素,而被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列為警示的帳戶(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也就是說,警示帳戶所有人並不一定有犯罪,或代表已經被起訴,而是警察、檢察官或法官視實際情況,先行通報銀行凍結帳戶。此時警示帳戶所有人可以主動聯繫通報機關(原則上是警察機關)及金融機構,積極配合調查,以申請解除警示帳戶。

至於,初犯會被關嗎?有人頭帳戶不起訴的案例嗎?
想了解更多,請參考:人頭帳戶初犯會被關嗎?人頭帳戶被盜用 近98%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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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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