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圖秒懂】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5大重點助你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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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車禍過失傷害

常有當事人收到檢察官起訴書,或法院開庭通知書後問我:「小車禍被提告過失傷害該如何處理?」,或是:「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對方獅子大開口,該如何自保和應對?」

發生車禍往往會帶給當事人很大的精神壓力,尤其在車禍發生後被告過失傷害,或是當事人從未接觸過法律程序,導致車禍當下不知所措沒報警,於是被依肇事逃逸罪起訴。但有些事情是可以在被告之前先作好準備,並且事先了解偵查及審判流程,才不至於在收到檢察署或法院文件時不知所措。

以下志文律師將介紹車禍的過失傷害是什麼意思,車禍處理流程中,車禍被提告過失傷害該如何自保,以及車禍被告過失傷害流程,希望能藉由本文協助當事人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並大致瞭解程序如何進行後,可以再判斷案件的複雜程度需不需要委任車禍律師協助處理。

車禍過失傷害定義是什麼?

  • 當發生車禍時,常常會被提告過失傷害,那麼,車禍的過失傷害定義是什麼呢?車禍傷害罪是什麼?所謂的過失傷害罪,指的是如果對於車禍的發生,造成對方傷害,我方有過失(肇事因素)的話,就會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 不幸遇到被撞還被告過失傷害這種情形時,就算對方有受傷,如果我方並無過失的話,不用慌張,並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要準備什麼?

準備車禍相關文件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車禍被告可以先準備下述資料,用以證明車禍事故的發生是否是因為自己的過失、釐清責任:

  1. 車禍警察單位處理資料
    • 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報案後取得,也就是以前會拿到的報案三聯單,現統一稱為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事故後30天,可至受理單位臨櫃申請或線上申請,或上「內政部警政署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線上申請(限有人死亡或受傷時)。
    • 現場圖、現場照片:事故後7天,可至受理單位臨櫃申請或線上申請,或上「內政部警政署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線上申請(限有人死亡或受傷時)。
  2. 車禍鑑定書:非必備,如果有申請取得,並且對我方有利的話,可以於被提告時一併提出車禍鑑定書。要取得車禍鑑定書,需在事故發生日起6個月內,至各縣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提出車禍鑑定申請或線上申請。但如果是由司法機關囑託鑑定會鑑定,就不受6個月期間限制。

該找車禍律師嗎?

考量因素有需要 諮詢車禍專業律師較不需要 諮詢車禍專業律師
事故嚴重程度嚴重的車禍,造成重大傷亡或損失小車禍,無人受傷,損失輕微
責任歸屬責任不明確,需要法律協助釐清責任明確,無需進一步討論
保險涉及保險賠償過程複雜或存在糾紛保險賠償過程簡單,無糾紛
法律程序需要進行訴訟或緊急法律協助不需要進行訴訟或法律協助
經濟因素賠償金額高,律師費用可承受賠償金額低,律師費用過高

基於上述考量因素,如果需要諮詢車禍律師,可以先將與車禍案件相關的資料,諸如初判表、事故現場圖、行車紀錄畫面等資料準備好,找車禍律師討論案情,讓律師分析並提供法律意見(例如:構成犯罪的可能、被請求損害賠償的範圍等),能夠更深入的瞭解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

車禍和解怎麼談?和解後被提告?

車禍和解怎麼談?

與對方協商簽立和解書,載明五要點:「和解書標題」、「個人資料」、「車禍經過」、「賠償金額」、「放棄民刑事請求權」,詳細說明請參考文章:【車禍法律】車禍和解書怎麼寫?揭開5大撰寫要點,內附秒懂範例

簽了和解書,上面寫「不得追訴民、刑事責任」,那就不會被告了嗎?

  • 如果是私下和解簽的和解書,只具有一般契約書的效力,就算寫了「不得追訴民、刑事責任」,還是可以再提起訴訟要求履行和解書內容、或是追訴刑事責任。那麼,要如何避免簽和解書後又被告呢?
    • 刑事方面,告訴權是不能透過和解書預先拋棄的,所以如果是被告過失傷害後前和解,對方事後提出充足的證據提出告訴的話,不會因為和解書上簽了「不得追訴刑事責任」而不得提告,建議至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參照)註1
      若是被告過失傷害後和解,因為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罪,所以在第一審辯論程序終結前和解,可以約定被害人同時遞出撤回告訴狀撤回告訴,被害人撤告後就不能再提告註2
    • 民事方面,若已經完成和解書的內容、付清賠償金額,法院就會認為當事人應該受和解書的效力拘束,也就是說被害人不能再以同一車禍案件所受損害,向肇事者請求賠償

車禍會被提告什麼?車禍提告流程(被告篇)

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如何自保,車禍過失傷害,車禍提告流程

車禍可能會被提告刑事或民事訴訟,這兩種程序的差別是什麼?哪一種程序要賠償被害人?

  • 刑事訴訟是一個人做錯事的時候,國家行使公權力處以刑罰,像是入監服刑、罰金等。
    其中易科罰金最容易被人誤會,為什麼被告易科罰金後繳的錢不是交給被害人作為賠償,而是繳給國家?如同前面所說的,刑事訴訟是確認國家可以處罰的範圍,而被告受徒刑之宣告,如果判決主文寫可以易科罰金,也只是轉換處罰的形式,所以易科罰金的金額是繳給國家,並非被害人可以領取
  • 民事訴訟是針對個人所受損害的金額向對方請求賠償,基於私人間的法律關係。
    所以被害人在車禍後車子受損,要一筆維修費才能修復車子;如果人有受傷,需要醫療費;因為受傷需要休養而不能工作的損失等費用,上述費用和車禍事故間有因果關係,而且是必要支出,被害人就可以提出訴訟請求

車禍提告流程(被告篇)-刑事訴訟

1.被提出告訴或自訴

  • 被害人及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選擇到警察局報案,口頭提出告訴,表明提告的意願,由警方製作筆錄後移送地檢署;或直接寫「告訴狀」到地檢署提出告訴;也可以「自訴」的方式提起刑事訴訟。
  • 如果已經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檢察官開始偵辦車禍案件,就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自訴註3

2.提出告訴後,到地檢署開偵查庭(自訴不經此偵查階段)

  • 車禍傷害告訴案件到檢察署後,會以傳票通知開庭以調查證據。
  • 通常檢察官會先詢問雙方的和解意願;若無和解意願,檢察官會繼續進行偵查,待檢察官瞭解案件經過、事證明確後,進而做出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如果起訴的話,就會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在偵查過程中的警詢,或是檢察官訊問時,要注意回答的內容會不會有前後不一致的情形;或因為模稜兩可的問句,而不小心回覆對自己不利的答案。因此在收到警察局通知書或傳票後,可以先找律師針對案件進行法律諮詢,瞭解自己的權益,或是委任律師陪同偵查。
  • Q1:偵查庭後多久會收到判決書?
    偵查庭後會收到的是檢察官起訴書,或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書,至於偵查庭結束後多久會收到起訴書,或處分書?約略為2至3個月,但因為每個案件類型不同,及各地檢察署案件量多寡而有所差異,不可一概而論。
    而判決書是法院審理程序終結後,由法官作成,非偵查庭後就會收到。
  • Q2: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被告
    經檢察官調查的證據足以認定被告有犯罪嫌疑,檢察官就會起訴,進入審判程序。那麼,如何知道自己有沒有被告?在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書前,被告會先收到檢察官的起訴書,這時就會知道自己車禍案件被提告

3.起訴後,到法院開審判庭

  • 一般的訴訟程序須要經過嚴謹的調查證據程序,並經雙方的言詞辯論後,法官才會做出判決。
  • 但是如果案件事證明確(例如:被告已認罪),且被告所犯之罪為過失傷害,依法可受緩刑的宣告,或罰金的案件檢察官也可以聲請(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就可以不必開庭,直接審理判決,宣判的刑度以: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及拘役,或罰金為限(刑事訴訟法第449條這樣一來,除了給被告有自新的機會,也可以節省開庭的勞費。
    但這時如果被告希望可以開庭陳述意見,或在法庭上由法官協調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在收到檢察官提出的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需要盡快向法院提出「刑事聲請到庭陳述狀」,避免法院迅速做成判決,來不及出庭陳述意見。

4.起訴後,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與車禍案件相關的財產上損害賠償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流程(刑事附帶民事何時提出)

  • 車禍刑事提告流程中,於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被害人可以向法院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請求賠償,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到上訴前的這段時間不能提起(刑事訴訟法第488條)。
  • 或是告訴人在刑事案件審判期日有到庭,可以用言詞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也就是直接在法庭上和法官說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由書記官記在筆錄,向被告請求因車禍事故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醫藥費、修車費、不能工作的損失等。

車禍提告流程(被告篇)-民事訴訟

1.原告提出民事起訴狀,並先墊付裁判費

2.調解程序

  • 車禍不調解直接提告?刑事可以,但民事不行。
    車禍案件在民事訴訟中屬於強制調解事件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1項第7款),也就是說,車禍民事訴訟流程中,不管在提告之前雙方當事人有沒有經過私下和解,只要一方因車禍案件提告,將民事起訴狀送至法院時,法院就會先安排調解程序,盡量促成雙方和解,以符合訴訟經濟。

3.提書狀

  • 原告提出民事起訴狀後,被告可以提出答辯狀,以此反駁原告起訴狀的內容。車禍被告答辯狀範例:民事答辯狀(點我前往司法院網站下載)。
    雙方藉由書狀讓法院了解案件的來龍去脈,並提出證據或聲請調查證據佐證所言不假,說服法官做出對自己有利的判決。

4.審理程序

也就是開庭通知上定言詞辯論的時間,當事人出庭進行言詞辯論。

5.判決

在經過雙方激烈的攻防和調查證據後,法院會參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的結果,依自由心證作出判決。

常見問題

Q1:車禍過多久不能告?

  • 刑事:車禍事故中,肇事者被告傷害可能會涉及的罪名,可能是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死。
    • 若造成他人傷害之結果,因為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也就是可以提起告訴的人知道肇事者是誰後,需要在6個月內就車禍提告過失傷害。
    • 發生死亡結果,因為涉犯的過失致死罪屬於非告訴乃論,就算被害人家屬沒有主動提告,檢警機關也會依法偵辦,追訴時效為20年。
  • 民事:
    民事方面的損害賠償需要在知道肇事者真實身分的2年內提起民事訴訟註4。如果超過時間才提民事訴訟的話,就算有侵權行為,被告也可以主張時效消滅,被害人就沒辦法求償了。

Q2:被告過失傷害會怎樣?

車禍過失傷害不起訴條件?

  • 偵查階段車禍過失傷害不起訴條件
    • 1.應為不起訴處分:撤回告訴、已逾告訴期間、犯罪嫌疑不足
      車禍案件,如果是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罪,如果告訴人已經撤回告訴,或已逾告訴期間,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
      亦或是經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亦應為不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2條)。
    • 2.得為不起訴處分:犯罪情節輕微,參酌刑法第57條量刑事由
      如果犯罪情節輕微,檢察官參酌刑法第57條各種量刑事由,例如犯罪動機、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被害人受傷程度等)、犯罪行為人品行(有無前科等)、犯後態度(坦承不諱等)等,認為以不起訴為適當時,檢察官得為不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253條)。

Q3車禍過失傷害判多久?車禍過失致死刑責?

  • 法院審理階段,若法院認定被告無過失,會判決無罪。但若認為有過失,如果是造成一般傷害,會判決被告成立過失傷害罪,依刑法第284條,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是造成重傷害,會判決過失重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如果車禍事故致人於死,依刑法第276條,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車禍 過失傷害會被關嗎?未必。如果無前科,並非重傷,也非重大過失,通常有機會可以易科罰金。如果肇事者另外有減輕其刑的事由,像是刑法第57條自首、和解等,可以再減輕刑度;若有減輕刑度,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並且符合之前未曾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宣判等緩刑條件,有機會獲得緩刑,暫緩執行刑罰,緩刑期間沒有因為再犯罪而被撤銷緩刑的話,緩刑期滿刑之宣告就會失其效力,不會留案底、過失傷害前科

Q4:車禍被告認罪可以減刑嗎?

  • 被告是否認罪,會影響將來訴訟程序的進行,除了前面提到的簡易判決,在量刑輕重上也會有所影響。
  • 被告認為確實有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那麼認罪坦承不諱向被害人表示悔意,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院在審酌刑法第57條所列各款事由及一切情狀,可以酌減其刑,甚或宣告緩刑。
  • 但若認為受到冤枉,檢察官起訴的案件為莫須有的罪名,希望法院判無罪,那麼請將有利於自己的所有證據提出,或聲請法院調查證據。在法院調查證據後(如:傳喚證人、鑑定人進行交互詰問等),證據「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才會作成有罪的判決。

Q5:車禍沒報警是肇事逃逸?車禍沒報警各自離開可以嗎?

  • 肇事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例如:汽機車、電動自行車等)發生車禍導致人員受輕、重傷或死亡,並明知有人受傷,卻未下車察看,車禍沒報警直接離開,或未幫忙叫救護車救援被害人,或雖在場但在警察到場後隱瞞自己是肇事者的身分等,都有可能會成立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
  • 就算無人傷亡,只有撞到車,也要依規定處置:車輛尚能行駛,儘速標繪汽車位置後移置路邊,避免影響交通;未依規定處置而逃逸的話,可處1000至3000元,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62條)。
  • 如果車禍沒報警各自離開的話,就算沒有人受傷,離開也應徵求對方的同意,並且留下錄音、簡訊、通聯記錄或和解書等為證,證明有經過對方同意,避免將來有涉犯肇事逃逸的可能。
  • 所以不管是不是輕微的車禍,建議先報警或叫救護車,留在現場等待或協助釐清責任歸屬後再離開,避免事後遭對方以肇事逃逸罪提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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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110年度交上易字第297號判決
註2: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註3:
刑事訴訟法第323條第1項前段:「同一案件經檢察官依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開始偵查者,不得再行自訴。」
註4: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009號判決:「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項所謂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係指明知而言。此項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應以請求權人主觀認知侵權行為而實際知悉賠償義務人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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