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上撿到錢包沒有送去警察局,是侵占罪嗎?」、「擅自將父母委託保管的存摺、印章,拿去銀行領錢,會觸犯親人財產侵占罪嗎?關多久?」
志文律師本篇文章將從各個侵占罪成立要件、侵占罪刑責、是不是告訴乃論罪,到侵占罪和解都一一說明,如果你剛好遇到侵占罪的相關問題,那就繼續看下去吧!
侵占罪構成要件
何謂侵占罪?侵占罪定義?
刑法上的普通侵占罪,規定在刑法第335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擅自處分自己持有的他人所有物。
如果一開始是用偷、搶等非法手段拿到別人的東西,那就不是侵占罪,而可能成立竊盜或搶奪罪了。
也就是說,只要符合下列侵占 構成要件,法院就可能會認定成立侵占罪:
- 客觀行為上:
- 持有他人之物
所謂他人之物,是指有形之動產、不動產而言,並不包括無形之權利在內,單純的權利,例如:股權註1則不算在內。 - 有「委託信賴關係」
侵占罪之持有他人之物的原因,限於有「委託信賴關係」之情況註2。也就是因為信任,或是有約定,而將東西交給對方。 - 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他人之物之行為
- 主觀意思上:
- 原來持有意思轉變為不法所有意思表示
刑法上的侵占罪,須持有人將其原來的持有意思轉變為不法所有的意思,始能成立,如果只是持有物暫時無法交還或有其他原因導致一時無法交還,有法院實務見解註3認為這樣是欠缺主觀要件,不成立侵占罪。 - 明知道侵占他人之物是不對的,仍決意為之
說穿了,其實就是明知故犯!
而刑法就不同的身分、侵占的物品規定不同的條文,以下志文律師舉例說明各個不同罪名間的不同:
- 普通侵占罪:侵占定義是將他人因信賴,或約定而交付給自己保管的東西(包括:動產、不動產),占為己有並擅自處分。
例如:擔任大樓管理委員,代為收取大樓管理費,卻變造收取管理費帳戶的帳號,將管理費占為己有。
- 公務公益侵占罪:
除了符合上述普通侵占罪的要件外,如果還具備公務員身分,則適用公務公益侵占罪加重刑責!貪污治罪條例也有另外特別規定處罰在第4條、第6條。
例如:乙擔任公務員,負責辦理公款收支及票據業務,將經手的款項匯入其他不知情人的帳戶,也算是占為己有。
- 業務侵占罪:
業務侵占罪構成要件是將因為工作關係而持有的東西占為己有,
並符合上述普通侵占罪的要件。
例如:丙是公司經理,利用工作上掌管公司大、小章的機會,提領公司銀行帳戶的錢。
- 侵占遺失物罪:
侵占遺失物 構成要件其實簡單來說就是:撿到別人遺失的東西、漂流物或其他別人被搶的東西後,占為己有。
例如:丁撿到別人遺落的悠遊卡,持該悠遊卡消費。
- 親人財產侵占罪:
親屬間觸犯普通侵占罪,或是侵占遺失物的構成要件的話,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得免除其刑;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或其他5親等內血親或3親等內姻親涉犯侵占罪的話,被害人要主動在知悉時起6個月內,指明被告身分,提出告訴!
常見的情況是,在親人過世以後,為了辦理後事,擅自提領生前親人委託自己保管帳戶內的錢。
侵占罪與竊盜罪的差別
簡單來說,侵占罪和竊盜罪的主要差別在於:一開始行為人取得財物是否合法。
例如:甲請乙保管A畫,而後乙擅自變賣A畫,並花用款項,是成立侵占罪;若是甲將A畫放在私人博物館中,乙偷偷潛入並取走A畫,則是成立竊盜罪。
那麼,侵占罪和「背信罪」不一樣嗎?
侵占罪和背信罪都是以與被害人之內部信賴關係為前提,因違背該信賴關係而侵害被害人財產之犯罪。那麼該怎麼判斷應論以侵占罪,或背信罪呢?
侵占罪是取得個別財產,而背信罪則是侵害整體財產的犯罪。
白話一點來說,侵占就像是「他拿走你的東西,放進自己的口袋」;背信則是「他答應你好好幫你辦事,結果卻故意亂搞,讓你虧錢」。
侵占罪刑責
侵占罪判多久?
以下整理侵占罪相關條文刑責的表格,包括親屬侵占罪刑期、侵占遺失物刑責、侵占遺失物罰金等,供參考:
罪名 | 刑期範圍 | 罰金上限 (新台幣) | ⚖️ 相關法條 |
---|---|---|---|
💰普通侵占 | 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 | 30,000元 | 刑法第335條 |
🏢 公務公益侵占 |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 | 150,000元 | 刑法第336條第1項 |
💼 業務侵占 | 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 | 90,000元 | 刑法第336條第2項 |
🚶 侵占遺失物 | 科處罰金 | 15,000元 | 刑法第337條 |
👨👩👧👦 親人財產侵占 | 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得免除其刑,或依刑法第335或337條規定處罰 | (依所犯條文之規定) | 刑法第338條(準用刑法第324條) |
侵占罪是公訴罪嗎?侵占告訴乃論?
會想要知道侵占罪是否為公訴罪,通常是因為想要了解被告侵占罪可以撤銷嗎?不能撤銷的話,還需要和對方談和解嗎?侵占遺失物有不起訴的可能嗎?
- 非告訴乃論之罪:
表格裡提到的「普通侵占」、「公務公益侵占」、「業務侵占」和「侵占遺失物」,都屬於非告訴乃論的罪,也就是大家常聽到的公訴罪。
這代表,即使提告的人之後想撤回,也不能撤銷告訴,案件還是會繼續偵辦。
不過,法律也不是完全沒有彈性。如果雙方在檢察官偵查的階段,願意和解,積極賠償損失,檢察官可能會斟酌給予緩起訴或不起訴的處分,這樣就不用進入法院審理了;對被害人來說,也能比較快拿到賠償。
- 相對告訴乃論之罪:
但如果侵占的人是親人,情況就比較特別了。為了顧及家庭的和諧,法律特別規定,親人之間的侵占罪(像是直系血親、配偶、同住的親屬,或是其他五親等內的血親或三親等內的姻親),必須由被害人主動提出告訴,並明確指出是哪位親人侵占,才算是合法提出告訴,這就是所謂的相對告訴乃論。
且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被害人可以撤回告訴,如果真的來不及撤告,法院也可以免除侵占者的刑罰,避免因為一個案件而破壞家庭的和睦。
侵占罪追訴期多久?
親人財產侵占罪追訴期、親屬 侵占罪追訴期、侵占罪時效通通整理成表格給你,一次看懂!
罪名 | ⏳追訴期 | 備註說明 |
---|---|---|
💰 普通侵占 | 20年 | 非告訴乃論罪 (公訴罪) |
🏢 公務公益侵占 | 20年 | 非告訴乃論罪 (公訴罪) |
💼 業務侵占 | 20年 | 非告訴乃論罪 (公訴罪) |
🚶 侵占遺失物 | 5年 | 非告訴乃論罪 (公訴罪) |
👨👩👧👦 親人財產侵占 | 6個月 | 相對告訴乃論罪 |
侵占罪會被關嗎?
不一定。
- 不起訴,或緩起訴:
符合不起訴的要件(例如:證據不足等),或緩起訴要件(例如:檢察官考量犯罪動機等,符合比例原則等),由檢察官作成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就不會經過法院審理,也就不用被關。
但緩起訴處分的條件有可能是服勞務,或繳納一定金額給國庫等,如果沒有履行緩起訴條件的話,檢察官會撤銷緩起訴處分,並繼續偵查或起訴。 - 緩刑:
或是檢察官起訴之後,法院審酌犯罪的嚴重程度、造成的損害等,宣告刑度在2年以下,且為初犯或5年內未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宣告,那麼就有機會獲緩刑之宣判,也就是在3至5年的緩刑期間內,沒有被撤銷緩刑的話,就不用被關。
侵占遺失物罪會有前科嗎?
不論是侵占遺失物罪,或侵占罪等,如果獲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判決,且緩起訴、緩刑沒有被撤銷,那麼就不會留案底、前科紀錄。
侵占罪如何告發、提告?
發現自己的財物(包含土地、遺失物等)被他人占有,可以考慮以下3種方式提出告訴或自訴:
- 向警察機關「報案」:這是最直接且常見的方式。可以親自前往警察局、派出所,向值班的警察說明您遇到的情況,並表示要提出告訴。
如果有相關證據資料也可以一併提供給警方。
例如:侵占土地報警,可以提供土地所有權狀影本、照片,如果知道侵占者的姓名、電話,也可以一併提供。
侵占遺失物報案,則可以提供遺失的物品、地點、時間等相關資料。 - 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撰擬告訴狀,並附上相關證據,並遞狀給地檢署,提出告訴。
- 向地院提出「自訴」:被害人可以委任律師為代理人,自己起訴,而不經由檢察官調查證據、起訴等,由被害人自己向法院舉證有侵占之犯罪行為、追求正義。
至於,「告發」是指非被害人本人,任何發現犯罪事實的人,都可以主動向警察報案,或遞交告發狀給地檢署。
被告侵占罪怎麼辦?
- 第1步:確認通知書、傳票內容
收到警局通知書、地檢署傳票,該怎麼辦?
請參考:莫名其妙收到傳票?5步驟看懂是否要上法院!
確認上面記載的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以及涉犯罪名為何?是否忘記歸還物品、有無金錢往來的糾紛?
- 第2步:尋求專業協助
專業律師可以協助您判斷是否符合侵占罪構成要件、如何蒐集有利證據,及評估是否需要和解等訴訟策略。
- 第3步:準備相關侵占罪證據和資料
可以證明自己所有的東西被他人持有、他人擅自處分該物品等證據資料。證明東西是自己的資料, 例如購買發票、契約書、保證書、照片等。
更多內容請參考:侵占罪構成要件證據,要準備什麼?1次看懂!
- 第4步:瞭解刑事訴訟程序
到警局、地檢署做完筆錄,然後呢?還會再到法院開庭嗎?答案是要看檢察官根據案件的證據和情況,決定是否起訴!如果是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的話,案件就結束了,但如果檢察官起訴,案件就會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至於如何閱卷、如何查詢刑事判決?
請參考:新手也能秒懂的刑事訴訟流程:圖解刑事案件流程及5要事!
侵占罪和解金
前面提到,雖然「普通侵占」、「公務公益侵占」、「業務侵占」和「侵占遺失物」,都屬於公訴罪,無法因為和解而撤回告訴,但是在檢察官偵查中可以爭取緩起訴、不起訴處分;在法院審理中,可以作為減輕量刑、緩刑的依據。而對被害人來說,也可以盡速獲得賠償,不用透過冗長的訴訟程序。
至於和解金額,雙方可以依被害人實際損失的金額來協商,像是侵占遺失物和解金,可以依遺失物的價值來談和解。
- 有人問:「涉犯業務侵占罪沒錢還,怎麼辦?」
可以和被害人協商較低的金額,或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達成和解,並可以尋求律師協助,提供法律上的建議,以保障您的權益。
侵占罪、侵占遺失物和解書範例
桃園地檢署有提供和解書範例可供參考,內容請依每個人的情況修改,例如:雙方個人資料(地址、身分證字號等)、實際賠償金額、是否拋棄民事請求權(也就是不再另外要求任何損害賠償)等。
如果擔心被告不依侵占罪和解書約定給付和解金的話,可以至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檢察官轉介調解,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後,被害人可以直接以調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或是在法院調解也是有一樣的效果。
侵占罪是刑事還是民事案件?
侵占別人的東西,除了有刑事責任以外,民事上,也需要負賠償責任!
舉個例子,如果有人侵占了你的土地,在刑事上他可能會被判刑。而在民事上,你可以要求他:
- 返還土地: 土地被侵占了,當然有權要求對方把土地還回來(民法第767條)。
- 賠償損失: 土地被侵占的期間,可能無法進行原有的計畫,這部分的損失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民法第184條,時效為2年)。
- 返還不當得利: 侵占土地的人,在這段期間省下了應支付的租金,土地所有人可以要求返還相當於租金的利益(民法第179條,多數法院實務見解認為此部分時效為5年)。
侵占土地存證信函
如果不想要一發現土地被侵占,就大動干戈、直接告上法庭,想先看看對方是否有意願解決問題,或是評估是否先聲請調解,可以考慮先寄一封存證信函給對方。
存證信函可以證明:寄件人曾經在什麼時候,以何種信函內容(例如要求返還土地、賠償損失),來通知或催告對方,以及對方於什麼時候收到。有時候能讓對方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促使他們出面協商,避免後續的訴訟。
至於存證信函要怎麼寫?
請參考:8種存證信函範例,一次全攻略!
如果有任何法律問題需要協助,請點擊下方按鈕,讓志文律師協助您保護自己的權益。
註1:最高法院71年度台上字第2304號刑事判決。
註2: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077號判決。
註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493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