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最新】酒駕罰則全解析!你知道酒駕公共危險罪後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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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罰則、酒駕罰款、酒駕公共危險罪、酒測標準

酒駕案件又出現在新聞版面時,常常引起輿論的強烈譴責和憤慨。酒醉駕車的駕駛人不僅輕忽危險駕駛可能造成死傷結果,其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帶給受害者及其家庭極大的痛苦和負擔,因此,立法者為了確保參與道路交通往來人車的安全,制定了相應的刑罰和酒駕罰則,以期嚇阻酒後駕車的行為。
接下來志文律師將一一說明關於酒醉駕車涉及的酒駕公共危險罪、酒駕罰則、酒駕罰款等酒駕新制,及其酒測標準:

什麼是酒駕公共危險罪(刑罰)?酒駕新制判多重?

民眾來諮詢時,常會問酒醉駕車是不是觸犯酒駕公共危險罪?
但其實公共危險罪是刑法中的罪章名稱,其中包括刑法第173至194條。
因此精確的說,酒醉駕車會觸犯的是刑法公共危險罪章中的第185-3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

酒駕刑罰

酒測標準:酒測值達0.25毫克

刑法第185-3條第1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刑法第185-3條,是否觸犯不能安全駕駛罪,要判斷3個要件:

  1. 是否有駕駛行為?
    駕駛是指「駕馭」、「行駛」,若僅為休息、檢查、修理、收拾或取物而上車,但沒有使車輛移動之意思,只是單純發動引擎後佇留動力交通工具,有實務見解認為不屬於駕駛行為;但如果是放開手煞車,利用車輪滑動移動車輛,因為駕駛者有意操控車輛,仍成立刑法第185-3條註1
  2. 是否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以電力或引擎動力等作用推動的交通工具都屬於本罪範疇,至於是蒸汽機、內燃機,抑或柴油、汽油、天然氣、核子、電動,均非所問。例如:堆高機註2電動自行車註3,均屬於範疇內。
  3. 酒測值多少超標?
    • 酒測標準: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只要符合上述標準,就會成立本罪酒測值要件。
    • 另外,吸毒開車,或服用具睡眠作用的藥物的情形,法官依個案判斷符合「致不能安全駕駛」時,也會觸犯本罪。

酒駕累犯刑罰

曾犯本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經有罪判決確定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10年內再犯而(1)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2)致重傷: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酒駕刑罰及累犯刑罰一覽表

🚗違法事由🤕傷害結果⚖️刑罰💰罰金
酒後駕駛、服毒品等,致不能安全駕駛3年以下有期徒刑30萬元以下罰金
酒後駕駛、服毒品等,不能安全駕駛,致人重傷重傷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00萬元以下罰金
酒後駕駛、服毒品等,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死亡死亡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0萬元以下罰金
2️⃣10年內再犯,致人重傷重傷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0萬元以下罰金
2️⃣10年內再犯,致人死亡死亡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300萬元以下罰金

除了上述刑罰,還會觸犯其他酒駕罰則嗎?酒駕罰款多重?

酒駕罰則(行政罰)

酒測標準:酒測值達0.15毫克以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4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

  • 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
    機車駕駛人處15,000 元~90,000元罰鍰;汽車駕駛人處30,000元~120,000元罰鍰(酒駕罰款)。
    • 汽車駕駛人若是駕駛營業大客車,除了處罰鍰外,還會被吊銷駕駛執照;因而肇事且載有未滿12歲兒童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
  • 若酒醉駕車時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另外會被吊扣駕駛執照2年至4年。
  •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酒測標準:酒測值達0.25毫克以上

酒醉駕車,同車乘客處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第8項(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以上):

  • 汽機車駕駛人酒醉駕車,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 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

酒駕累犯罰則(行政罰)

  • 汽、機車駕駛人10年內第2次酒測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汽車駕駛人處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處9萬元罰鍰
  • 第3次以上,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例如:第2次罰鍰12萬,第3次處21萬元罰鍰,第4次30萬…以此類推。
    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駕駛執照,及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酒駕罰則及累犯罰則(行政罰)一覽表

😣規事由🏍️💰機車駕駛人罰🚗💰汽車駕駛人🚫處置及吊扣期限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或
💊吸食管制藥物
1.5萬元至9萬元3萬元至12萬元🚗🔒吊扣駕照1年至2年,並移置保管汽機車。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並於移置保管該汽機車時,扣繳其牌照
🪝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
2️⃣10年內再犯9萬元12萬元🚗🔒吊銷駕照,並移置保管汽機車。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並於移置保管該汽機車時,扣繳其牌照
🪝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
🎓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3️⃣三犯以上
前次罰鍰金額
+9萬元

前次罰鍰金額
+9萬元
🚗🔒吊銷駕照,並移置保管汽機車。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並於移置保管該汽機車時,扣繳其牌照
🪝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
🎓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酒駕公共危險罪緩起訴(刑罰),還會被處罰鍰嗎(行政罰)?

  • 違反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的情狀,同時也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而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一行為不二罰原則,駕駛人只要依刑事法律受刑罰處罰
  • 刑事案件如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或不起訴處分,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仍可以依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行政罰
    也就是說,駕駛人經緩起訴處分確定,不待緩起訴期間屆滿而未撤銷,就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處罰鍰、吊扣執照等處分。
  • 至於駕駛人已依緩起訴處分,支付公益捐款的數額可以扣抵罰鍰數額;如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勞務,依照最初裁處時之每小時基本工資乘以義務勞務時數,核算扣抵金額。

拒絕酒測後果?拒絕酒測罰多少?

駕駛人拒絕酒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及第5項第73條第3項

  • 汽車駕駛人
    • 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及吊扣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
    • 10年內第2次拒絕酒測,處36萬元罰鍰
      第3次以上,依前次違反所處罰鍰額,再加罰18萬元,及吊銷駕照,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吊扣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
  • 慢車駕駛人
    處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並當場移置保管微型電動二輪車。

拒絕酒測罰則一覽表

😣違規情形💰罰🚫處置
🚗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測試檢定之
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
❌拒絕接受測試檢定
💊測試檢定前吸食含酒精之物、毒品、迷
幻藥、麻醉藥品等
🚑交通事故後,在接受測試檢定前吸食含
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等
18萬🚫移置保管汽機車
📵吊銷駕照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2️⃣10年內再犯36萬🚫移置保管汽機車
📵吊銷駕照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3️⃣三犯以上前次罰緩金額
再+18萬
🚫移置保管汽機車
📵吊銷駕照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測試檢定4800元⛔禁止駕駛
🛵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拒絕接受測試檢定4800元⛔禁止駕駛
🚫移置保管微型電動二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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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254號判決
註2: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105年度交上易字第14號判決。
註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交訴字第142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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