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贍養費多少合理?贍養費要付多久?1篇文章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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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贍養費多少合理、贍養費要付多久

談離婚時隨之而來的贍養費問題,常困擾著當事人:「離婚一定要付贍養費嗎?」、「離婚可以要求贍養費嗎?」,或是提離婚贍養費多少合理?夫妻離婚 贍養費要付多久?對方不給怎麼辦?

志文律師將透過本篇文章詳細介紹,幫助讀者了解贍養費定義、計算方式,及離婚 贍養費強制執行等,若有需要律師協助,也歡迎點選下方法律諮詢按鈕,讓志文律師協助您保護自己的權益。

贍養費意思

什麼是贍養費?

贍養費的定義,規定在民法第1057條,經濟上較弱勢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一筆費用,來維持離婚後的基本生活需求,以填補婚姻上生活保持請求權的喪失。

離婚要付贍養費嗎?

給付贍養費不是強制性義務,也不是被提離婚的一方就一定要給贍養費。
那離婚可以要贍養費嗎?離婚時下列2種情況可以要求贍養費:

依民法第1057條請求贍養費條件(法定贍養費)

對離婚原因無過失的一方, 因判決離婚陷入生活困難的話,可以向有支付能力的他方要求一筆費用。

  1. 無過失:
    請求支付贍養費的一方不是造成雙方離婚的原因。通常是指沒有民法第1052條的事由,例如:外遇、家暴等。
  2. 裁判離婚:
    離婚 贍養費一定要給嗎?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經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以及裁判離婚3種。只有經法院判決的「裁判離婚」,才可以依民法第1057條請求贍養費
    如果是協議離婚、經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則無法適用民法第1057條,但可以另外約定要給付贍養費
  3. 陷入生活困難:
    請求支付贍養費的一方沒有財產,也沒有謀生能力
    例如:婚姻存續期間都是妻子在外工作,丈夫在家當家庭煮夫,離婚後丈夫因體能、健康、年齡等問題難以找到工作,失去謀生能力,那麼丈夫可以向妻子請求贍養費。
    但如果丈夫經濟獨立,本來就有穩定工作,或是名下有房產等,就不符合此要件。
  4. 有支付能力:
    離婚 贍養費誰付?離婚男方要給女方贍養費嗎?女方提離婚男方就要給贍養費?
    是由經濟狀況較佳,不會因為給付贍養費而造成生活困頓的一方給付贍養費,所以不會因為性別就一定要給贍養費。

兩願離婚贍養費(意定贍養費)

除非雙方對離婚沒有共識而需要打離婚訴訟外,夫妻可以選擇兩願離婚(協議離婚)的方式,自行協議是否要有給付贍養費的約定,並將金額、給付方式等記載在離婚協議書上,另一方就須依協議內容給付贍養費,而不用符合上述法條規定才有贍養費請求權。

贍養費多少合理?離婚贍養費計算方式

離婚 贍養費多少?怎麼算?

  1. 法院實務見解通常是參酌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全國收支調查報告─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判斷個人最低生活所需費用。例如:113年臺中市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為26,957元。
    並以請求權人之身分、年齡及自營生計之能力與生活程度,及義務人之財力如何,而定適當的贍養費金額註1
  2. 在兩願離婚的情況下,雙方可以自行約定贍養費金額,金額不限,只要雙方有講好,並載明於離婚協議書中就可以了。

所以贍養費要付多少?贍養費多少錢?會依個案情形而有不同的金額。且多數依民法第1057條請求贍養費的案件,均因請求權人未陷入經濟困難而遭駁回。

而在協議離婚,雙方是自由約定贍養費金額的情況下,除非有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或是非訂約時可以預料到的情事變更等情形,否則不能變更給付的金額

贍養費vs扶養費

離婚 贍養費與扶養費的區別是什麼呢?

  1. 贍養費是為了保障夫妻經濟較弱勢一方,所補助最低生活所需的費用,不是強制性義務。
  2. 扶養費則是指父母扶養未成年子女所需要付出的費用,是父母養育子女的責任,這筆費用不會因為離婚後是單獨監護或共同監護而有差別。

也就是說,贍養費和孩子的扶養費是分開計算、認定的,法院審理時,贍養費不會因為有沒有子女而有增減。

贍養費要付多久?

離婚 贍養費要付多久?

  • 法定贍養費要給多久?有法院實務見解認為,贍養費性質上是扶養失婚者於合理年限內,到其覓得工作機會及取得經濟獨立為止之生活保持狀態,而屬扶養其終身之義務同註2
    因此,如果是依民法第1057條請求贍養費,不能請求對方付贍養費付一輩子,只能請求可以找到工作的合理期限內的生活費用
  • 意定贍養費沒有法條規定的限制啦,只要雙方講好,並記明於離婚協議書裡就可以囉!例如:至000年00月00日、至其中一方再婚為止;或是:以現金一次給付。

    贍養費再婚後還要繼續付嗎?
    當事人考量再婚以後可能因為另有家庭,負擔變重,無法繼續負擔贍養費,那麼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贍養費付到一方再婚時止
    如果沒有約定的話,有法院實務見解認為,再婚是當事人在簽離婚協議書時可以預料的,而與民法第227條之2情事變更原則不符註3仍應繼續給付贍養費

離婚協議書贍養費怎麼寫?

離婚 贍養費怎麼寫呢?以下提供贍養費協議書範本供參考:

甲方同意自離婚之日起至000年00月00日為止,按月於每月0日前,給付乙方贍養費新臺幣00000元整。甲方應將款項匯入乙方指定之 銀行○○分行,帳號:000000000,戶名為○○○之帳戶。一期遲延或未付者,視為全部到期,甲方應一次付清所有費用。

以上範本請依上述文章內容,視每個人的不同情形,調整或增減約定。

常見離婚 贍養費問題

對方贍養費不給怎麼辦?

離婚不付贍養費?雙方都簽了離婚協議書,約定要給贍養費了,但對方反悔不給了怎麼辦?

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程序,請求對方依離婚協議書內容給付。(如何起訴?請參考:【看圖秒懂】民事訴訟流程?新手打官司,你必須知道的5件事!
但訴訟程序曠日廢時,如果在擬定離婚協議書時,有專業律師協助撰寫強制執行條款,並經公證,就可以在對方事後翻臉不付贍養費時,直接就離婚協議書中贍養費的約定,聲請強制執行,而不用經過訴訟程序

贍養費付不出來怎麼辦?

協議離婚給付贍養費的一方,嗣後發生非訂約當時所得預料的情事,可以依民法第227條之2請求酌減贍養費。

例如:因中風住院無法工作,住院期間可以酌減贍養費註4

給付、受領贍養費要繳稅嗎?

  • 給付贍養費是否要繳納贈與稅?

依財政部函釋所示註5,夫妻兩願離婚,依離婚協議一方應給付他方財產者,非屬贈與行為,免予課徵贈與稅。
也就是說財政部認為,寫在離婚協議書上的給付贍養費約定,不屬於贈與,不會課徵這筆費用的贈與稅

但如果沒有載明於離婚協議書上,而另外給付財產,那就要舉證證明屬於離婚約定的給付。如果無法證明,就需要課徵贈與稅

至於支付贍養費可否抵稅?
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免稅額或扣除額之規定中,並未列舉贍養費,所以不能抵稅喔。

  • 受領贍養費是否要繳納所得稅?

依財政部函令所示註6,夫妻離婚依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配偶之一方應給付予他方之財產,不課徵綜合所得稅。

也就是說,依離婚協議或判決離婚所受領的贍養費,不用繳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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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69號判決。
註2: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家上字第187號裁定。
註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度家上字第69號裁定。
註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4年度家聲抗字第18號裁定。
註5:財政部89/12/14台財稅第0890456320號函。
註6:財政部91/04/24台財稅字第0910451253號令。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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