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受訪】言語騷擾定義是什麼?是否構成性騷擾?2要件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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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摘要

油推過程中,男師傅攀談身家調查,讓女子不舒服,直言「太年輕了啦,很年輕餒」。明明女師傅也在場,他還故意試探有沒有男朋友,還說「我真的在救你喔,你沒有我救不行喔,你有男朋友也沒用喔。」投訴民眾:「他在壓我的時候,會對我一直進行言語騷擾,說我很漂亮、有沒有男朋友,想要聽你那種呻吟的聲音。」

《YAHOO!新聞、東森新聞》新聞全文連結:落枕預約半身推拿 OL控男師傅言語騷擾

律師受訪:此言論恐已涉及性騷擾

言語騷擾定義

王志文律師接受《東森新聞》採訪,說明是否成立性騷擾:

(依她所述)這些話其實具有性意念,因此已經涉及到性騷擾。

延伸深度解說:言語騷擾定義、性騷擾判斷

肢體性騷擾,涉及刑罰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二條第二項之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可以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肢體性騷擾、言語性騷擾,均涉及行政罰

肢體性騷擾、非肢體性騷擾,均涉及行政罰
因此,如果是非肢體性騷擾,諸如言語性騷擾,雖然不涉及刑罰,仍可處以罰鍰。
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規定:「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是否成立性騷擾的判斷

是否成立性騷擾,主要依兩個要件判斷:

  1. 一般人處於當事者的立場,對對方的言行,是否會產生不舒服的感受。
  2. 對方的言行『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

依照新聞中這位女生所述的過程,
一般人處於相同的情境下,也就是在貼身整復推拿時及推拿後,聽到對方說:「每天讓我按免費的看看你賺多少」、「這裡常常有人問我要不要做愛做的事」,通常會產生不舒服的感受,而且言論也有性意味存在。因此已涉及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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