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跟存證信函的差別在哪?與律師存證信函不同?5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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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跟存證信函的差別在哪?與律師存證信函有何不同?

存證信函、律師函、律師存證信函的不同點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類別:

比較項目存證信函律師函律師存證信函
發出主體任何人都可以發出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發出律師或律師事務所發出
法律效力主要用於事後證明通知事實的存在有更強的警告效果,展現法律行動意圖既具有證明通知事實的存在,又具有強烈的警告效果
內容通常包含特定事實或請求通常包含特定事實、請求與可能的法律後果通常包含特定事實、請求與可能的法律後果
對方反應對方可能較不會認真對待對方可能會更認真對待,因為由律師發出對方可能會更認真對待,因為由律師發出
成本存證信函費用,主要是郵局存證費以及郵寄費用,成本需要支付律師函費用,成本較高需要支付律師存證信函費用,成本較高

存證信函、律師函和律師存證信函都是溝通工具,它們的目的是要通知對方特定的事實或要求。然而,律師函和律師存證信函通常被視為更嚴肅的通知,因為它們表明發信人可能會採取法律行動。不論選擇哪種方式,都應確保信函的內容準確無誤,以有利於進行下一步法律行動,或避免進行下一步法律行動時反遭致不利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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